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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编[2005]53号文件精神,武汉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为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市建委领导,是市建委授予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依法统一管理全市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装饰装修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新建、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后装饰装修工程和既有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许可行为进行监督,对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归口受理全市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工作,按管理权限报批。对全市家庭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技术资格进行审批。 (四)、负责全市装饰装修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市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检测工作。 (六)、负责对全市装饰装修工程的市场行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受理与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投诉。 (七)、协助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做好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及装饰材料价格管理工作。 (八)、指导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领导成员 书记、主任:解裕民 副主任:彭青顺 张文海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企业管理科 (三)投诉科 (四)市场管理一科 (五)市场管理二科 (六)执法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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