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委关于做好持《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 武建〔2006〕48号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市建管各站、办、中心,有关装饰装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对持《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资质就位的通知(鄂建【2005】151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就位工作,实现对全市装饰装修市场的统一归口管理,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就位范围 凡持原省、市室内装饰主管部门于2005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资质就位。 二、资质就位工作安排 (一)资质就位申报程序:参加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资质就位的装饰装修企业向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受理后,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及时组织审查,核实企业提供的原始材料和凭证,并在申报材料复印件上加盖“经核实与原件无误”章后,分期分批将经审查合格的就位企业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其申报材料一起报市建委,市建委组织专家审查后报市装饰企业资质就位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合格企业由市建委报省建设厅批准。 参加建筑装饰专项设计资质就位的装饰装修企业直接向市建委勘察设计处提出申请,由市建委按照程序报批。 (二)资质就位时间安排:为了保证我市装饰装修企业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顺利实现资质就位,市建委受理装饰装修企业就位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15日。 (三)企业执业资格人员有关事项安排:装饰装修企业项目经理培训、继续教育、申办备案证以及五大员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市建委委托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培训及继续教育由我市建设行业具有资格的培训机构承担。 (四)过渡期内资质资格认定:在过渡期内,已参加资质就位但未正式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资质证书的装饰装修企业,在武汉市范围内承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其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等人员资格可暂时以经市建委审核合格后上报省厅待批的文件为依据进行认定。 三、组织领导及要求 (一)为确保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就位工作顺利进行,市建委成立资质就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处理资质就位日常工作和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二)各有关企业资质管理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热情为企业服务,认真做好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工作,严禁发生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资质就位工作顺利进行。 (三)企业在申报过程中要如实填报有关资料,真实反映企业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和以任何方式向资质审核有关人员行贿,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且在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武汉市建筑装饰企业资质就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武汉市建筑装饰企业资质就位登记表; 附件3: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须提交的材料目录; 附件4: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提交的材料目录。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武汉市建筑装饰企业资质就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涂和平 武汉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唐昌海 武汉市建委副主任 方大德 武汉市建委纪检组组长 成 员:吴永久 武汉市建委建管办副主任 王耀辉 武汉市建委勘察设计处调研员 荣 巩 武汉市建委人事处处长 贺航洲 武汉市建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晓秋 武汉市建委监察室主任 解裕民 武汉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邱济彪 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站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