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首页 >> 新闻系统 >> 公告栏 >> 正文
 
市装饰办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武汉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文件

 

武装办字 [2008]10

 

市装饰办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装饰办决定开展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建筑法律法规,全面查找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学习、查找、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政策行为,规范办事行为,促进行政执法队伍在政治和业务素质方面的进一步提高,促进装饰行业文明执法和监督机制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为全市装饰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市装饰办全体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学习教育、自查整改,达到“敬业为民、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目标。

(一)端正执法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市装饰办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真正明确行政执法就是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必须规范的文明执法意识。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二)改进执法作风,严格依法办事。市装饰办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原则;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故意刁难、态度蛮横、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违法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高效便民。市装饰办必须符合“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的要求;推行分类和动态的监管方式,实行远距离、近距离或零距离管理,做到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尽量减少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能够采取多种方式纠正违法、实现执法目的;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明确执法岗位、执法责任,解决好行政执法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行政执法中的盲点和死角。

三、方法和步骤

按市建委的总体部署,这次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522日— 528日)。主要是研究制定方案,部署工作,宣传发动,进行层层动员。采取培训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要性的认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 529日— 610日)。市装饰办要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分析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座谈走访(暗访)等形式,广泛收集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服务对象对市装饰办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单位和个人都要撰写执法情况分析材料,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对照收集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核实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凡属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认真调查取证、核实处理,边查边纠,边整边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 611日— 630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行政执法科室的整改措施要报上级部门备案。整改措施确定后,要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装饰企业的监督。要联系装饰办实际,有针对的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四)检查总结阶段( 71日— 720日)。市装饰办要对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小结,达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的目的,为迎接市建委领导小组抽查做好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装饰办成立由解裕民主任任组长、钟生友书记、张文海副主任任副组长、张程关、乐艳君、韩守国、孙峰、刘家贵、苏文娟为成员的“市装饰办文明执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市装饰办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科,负责教育活动的情况综合。其他科室要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抓住重点,解决教育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宣传典型,总结经验。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市装饰办要把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与“抗震救灾”学习座谈紧密结合,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提高针对性,突出实效性,切实做到学习教育与行政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三)强化教育,边学边改。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对照典型找差距,解决存在的问题。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的执法理念和行为,真正把整改落到实处。

(四)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辅相成,不可或缺。通过文明执法实现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文明执法。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不是要减轻执法力度和降低执法标准,而是要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坚持不懈地努力、亲民务实的作风来化解执法矛盾,从而达到坚持执法标准和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

 

       二 00八年六月四日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关于2008年武汉市建筑业企业
·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三级资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武汉市装饰装修行业改革与发
  相关主题
 
主办单位:武汉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承办单位:武汉市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300号(滨江苑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