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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创公司“制造”测量误差

家住汉阳区丽水花园7-1-602室的杨建威业主在一次展会上向武汉禾创装修公司交纳了1000元设计定金,禾创公司对杨先生的住宅进行了量房并初步预算装修价格在2.9万元左右。但是当时业主并没有立即装修该套住房,装饰公司也没有退还业主1000元设计定金。

今年4月中旬,在禾创装饰公司的一再邀请下,杨先生与禾创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合同。合同约中定,原先的设计定金充抵工程款,但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的原因,装修款最终定为3.3万余元,同时公司承诺要将新房装修成“样板间”。开工不久,装饰公司称测量有“误差”,业主需交3000多元“增项”费。杨先生认为装饰公司测量时故意“漏项”,现在变项提价。双方为此争执不休,工程多次停工。

1019日,在我办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杨先生支付第三期未付余款1850元,装饰公司收款后25天内全部完工;竣工后再结算。目前,杨先生履行了协议向公司支付了1850元,但公司只施工一周就停工了。

124日,我办工作人员来到了禾创装饰公司要求履行调解协议。该公司程经理辩称:杨先生在施工过程中曾私下与项目经理达成了一些项目协议,杨先生尚欠工人780元工钱。只有在支付工人工钱后,公司才同意开工。

根据《武汉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家装计价应包括完成家装工程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第11条规定:承包人提出的工程报价,不得故意漏项、缺项。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禾创装饰公司涉嫌“故意漏项”,并且它应当执行1019日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至于杨先生对项目经理是否应当支付工人工钱,那是另一层法律关系,公司不得以此做为停工的理由。禾创公司程经理做为企业负责人,在整个事件当中不是本着诚实信用、解决问题的态度积极执行调解协议,而是一再推诿,诡辩,在收取人家第三期款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年关将至,工地大都处于收尾阶段,各种装饰纠纷、质量问题纷纷凸现。最近,禾创公司的纠纷出现得比较多,较为典型,调解效果不好。我们以此在行业内对禾创公司提出批评,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取装修公司时应当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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