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来,我市连续发生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为了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装饰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市建委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武建[2006]279号)的要求,结合全市装饰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就加强冬季装饰工程安全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装饰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各装饰施工、监理企业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重在防范、严格管理、常抓不懈”的观念,切实加强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危险源采取严格监控措施。
二、认真做好冬季装饰施工安全防范
冬季是装饰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期,要求各装饰企业要认真研究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冬季装饰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开展职工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冬季施工防火、防煤气和化学品中毒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工地防火制度。
三、加强装饰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要求装饰工程监理单位要按照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监理工作。
四、强化装饰工程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
装饰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操作技能较低等问题是装饰安全生产的一大隐患。要求装饰工程承包企业在选择和使用劳务分包企业时要考核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安全程序运行、安全措施、安全交底等,切实把好安全生产管理关,负起应有的责任。
五、严格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要求装饰工程坚持“检查中发现隐患没有整改到位的一律不放过”的原则,杜绝事故隐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装饰管理部门、建设安全管理部门和市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得延误。
六、组织开展装饰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了切实抓好装饰工程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装饰办决定在今冬明春开展装饰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次检查从11月28日起至明年2月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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