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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推进市装饰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市普法领导小组和市建委《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两型”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提高市装饰办职工法律意识,营造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科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内容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市装饰办管理人员要以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和构建和谐劳务关系为重点。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依法办事的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大力倡导和树立“八荣八耻”,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积极促进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等民主制度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民主决策体系。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 “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法律法规的热潮。
(六)建立学习制度。学法内容要列入市装饰办学习计划,全年不少于两次。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
6个工作日。领导班子研究重大政策、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时,必须做到事先学习有关法律。通过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学习和研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正人先正已,带头执行法律法规。
(七)组织法律讲座。市装饰办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各项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因此,更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要熟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市装饰办要集中组织培训,开展“五五”普法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权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
(八)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介,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加大对办事程序和环节的公示宣传,使群众了解市装饰办的办理事项和办理程序,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加大公示告知宣传,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三、方法步骤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第五个五年规划从
2006年开始,至
2010 年结束。为积极高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1
、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实施规划,报市建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对全办工作人员,采取法制讲座、座谈会、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系统地学习和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
3
、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考试考核。同时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在原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对市装饰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
长:解裕民(市装饰办主任)
钟生友(市装饰办书记)
副组长:张文海(市装饰办副主任)
成
员:张程关(综合科科长)
乐艳君(执法监察科科长)
韩守国(安全质量管理科科长)
孙峰(家装管理科科长)
刘家贵(投诉科科长)
温照松(企业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组织协调市装饰办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武汉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二
00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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