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市执法办沈书记一行四人到市装饰办调研我市装饰装修行政执法工作,听取了装饰办行政执法工作汇报,研究了相关管理问题,对市装饰办行政执法工作给于了指导,提出了要求。市装饰办副主任彭青顺等参加调研,并作了主题汇报。
今年我市装饰装修行政执法着重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建立了执法责任目标和考核体系,层层落实了执法责任。二是起草了《武汉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送审稿)》,积极准备我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三是抓好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严格纪律,廉洁执法,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四是坚持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回访,督促执法文书的逐条执行,加强了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
目前我市装饰市场主要存在九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室内装饰资质企业市场准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三是装饰工程办理施工许可周期较长。四是装饰工程执法难度较大。五是市区装饰管理分工不明确。六是多头管理现象依然存在。七是装饰管理管理费标准不统一。八是缺乏有力的法律武器。九是装饰企业或建设单位接受管理的意识淡薄。
下一步我市装饰装修行政执法拟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建筑装饰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二是加快我市装饰装修管理立法工作,争取在07年武汉市地方性法规立案,早日出台装饰装修法规。三是强化装饰市场管理,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四是加强装饰市场的闭合管理。五是对持室内装饰资质企业的市场准入增设一个过渡气。六是过渡期内允许室内装饰资质企业参加招投标。七是在过渡期内对积极配合,补办施工许可的装饰工程,免除行政处罚。八是我市装饰市场统一管理费执行标准。
针对上述问题和工作打算,沈书记提出了6点要求:
1、市工程交易中心在修订评标办法中对装饰工程的国有投资和民营投资有所区别;对二次装修办理程序要简化;市、区、中心管理加以划分。“办法”出台前与装饰办商量一下,做到切实可行。
2、装饰装修立法工作要抓紧筹备,管理办法要考虑长远性、合法性,有利于市场闭合管理的职能部门要考虑过去,要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请教,得到他们对装饰立法工作的指导。
3、室内装饰资质过渡办法可行,但也要抓紧时间要求企业尽快按建筑管理法规办理市场准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有相应的规定,最好制定一个过渡期管理办法。
4、在装饰管理法规出台之前不能等,可以试行装饰工程小范围的闭合管理,与相关管理部门座谈交流一下,工作上先下手,相互借用力量。
5、市区分工要做好调查工作,通过试点摸一摸,总结好的方法进行推广。
6、交易中心网员可以针对装饰工程体量有限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订标准,让更多的装饰企业入网。
市招标办和交易中心的同志表示认真考虑装饰办的建议,按沈书记的几点要求回去认真研究,争出相应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