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标准自2001年11月发布以来,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工作逐步实现正常化,室内环境污染状况得到初步控制。4年多的实践和不断发展的形势对《规范》提出了新的要求。日前,该规范的局部修订工作已经完成,并于2006年4月10日经建设部批准发布。新版《规范》必将在控制室内环境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现就《规范》修订工作的有关情况加以介绍,便于大家对《规范》修订版的理解。
实践为修订《规范》提供了动力
随着《规范》的贯彻执行,各地发往标准管理组的来信、来电及电子邮件不断增加。所反映的问题大都集中在土壤氡、TVOC等检测方法上,主要反映《规范》的有些要求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为此,2002年,《规范》管理组向建设部提出了对《规范》修订的建议,并列入了建设部2003年标准编制、修订计划。
此次修订的关键是开展土壤氡及T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几方面的专题研究,仅依靠标准管理组或者建设系统的技术力量难以完成。为此,我们组织了建设系统内外约10个单位进行TVOC方面的研究工作。
为进行土壤氡方面的专题研究,我们组织了建设系统内外约30个单位开展科技攻关,并于2003年由建设部设立了《土壤氡检测技术研究》科技攻关课题。在土壤氡取样检测方法方面,设置了4个方面的研究课题:一是对国外“土壤氡—室内空气氡浓度的关联性”研究资料进行调研;二是调查国内土壤氡浓度历史资料(核工业系统、地矿系统、国土资源部系统);三是组织全国18个城市(地区)参加,对当地进行网格化土壤氡浓度测量,实际考察全国土壤氡浓度情况;四是地下水位表浅地区土壤氡检测方法的研究及检测仪器的研制。
从已经完成的约18个城市土壤氡调查结果及全国近50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航测数据的换算对照来看,数据基本可信。统计出全国土壤氡平均值为每立方米7300Bq,与全球计算平均值每立方米7000Bq接近,填补了我国国土技术参数的一项空白。在TVOC取样检测方法研究方面也设置了具体研究目标。
依靠社会力量完成修订
两年来,由于课题工作量大,又缺少经费支持,完成课题的难度可想而知。各参加单位除了尽量利用历史资料和已有的研究成果外,在财力、人力、物力上给予了巨大的支持。《规范》局部修订稿于2005年7月通过了由建设部组织的审查鉴定,审查委员会认为:
在本次《规范》局部修订过程中,国家标准管理组组织多方面技术力量,完成了中国土壤氡水平研究,初步掌握了我国土壤氡概况,填补了我国国土参数的一项空白,并进一步调研了发达国家土壤氡检测技术及土壤氡危害控制方面的经验。该项成果为《规范》修改完善相应内容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修订过程中进行了TVOC等污染物检测技术方面的多项专题研究,总结了《规范》发布4年来执行中的经验教训,为《规范》修改完善进行了充分准备。
修订增补了土壤氡析出率概念和检测方法,提出了不同防氡措施的限量值,对空气中氡、甲醛、苯及TVOC取样检测方法进行了多方面细化,使《规范》更加科学、合理、严谨,增强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修订参考了发达国家相关领域的最新成果,努力与国际标准接轨,进一步与相关的国家标准协调一致。通过本次修订,使该规范要求更加明确,更适合我国国情、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修订后的《规范》更加严谨
修订稿(送审稿)共涉及正文37条,占原《规范》正文110条的1/3左右。
关于土壤氡控制问题。修订后的《规范》要求,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调查。
关于混凝土外加剂测甲醛问题。修订后的《规范》要求,能释放甲醛的混凝土外加剂,其游离甲醛含量不应大于每千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