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以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这是装饰办管理创新的重点之一,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装饰办针对新形势下投诉举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投诉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坚持提供服务,完善机制,健全制度推行投诉。举报办理“三公开”。 提供四项服务,公开办理规定 为群众提供指南服务。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布装饰办通信地址,举报电话,上红、黑榜规定等;另一方面,在投诉举报场所和红、黑网站上公示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公示投诉举报处理的程序、方法、时限和要求,公示投诉举报人的权力和义务。 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对投诉举报反映的应由装饰办受理的问题做到及时受理,对投诉举报应由其他单位受理的问题,积极主动提供咨询服务,对需要分级受理的问题,做到及时转办、跟踪督办,并做好解释工作。 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对投诉举报涉法的问题,引导当事人到相关司法部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装饰办投诉科要做到把投诉举报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送到住宅小区,送到家装管理站,送到千家万户,使消费者才明确家装安全质量投诉举报的事项,程序和处理办法。 完善四项机制,公开办理过程 双向承诺制。对署实名举报件,督促被举报单位与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投诉科做到依法及时处理,对直接投诉人,做到认真听取情况填写投诉内容承诺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调解,得到妥善处理,达到双方达成协议的目的,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群众参与机制。对联名信、集体访和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举报,要采取吸收群代表参与调查的方法,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涉及装饰企业施工造成的投诉,要求装饰企业会同投诉科一起做好解释工作,对损坏人民群众财产的,责令赔偿,直至群众满意为止。 投诉听证机制。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投诉举报,要举行投诉听证会,对听证结论不满意的,要得到绝大数参会人员的一致认可,做好个别人的思想工作,达到消除想法和不满情绪的目的。 投诉协调机制。对越级访、异常访,要采取组织协调,民间调解,共同办理,协商解决的办法。对无理取闹,不配合协调和劝解的,并采取挟吓手段应向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宣传法律、法规,在缩小影响范围内,把疏导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健全四项制度,公开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限期公开制度。装饰办规定,投诉举报办理结果必须在办结后一星期内公开到位,投诉办结期限为:投诉监督不超过半个月;投诉调查视情节而定,一般问题不超过一星期,特殊问题不超过二十天,查报结果不超过一个月。 消费者投诉三次反馈制度。对消费者投诉,规定受理后及时将受理或转办情况,包括承办单位、承办人、办理时限和联系方式等,采取电话或书面向投诉人反馈,给消费者一个放心。调查结束后,及时将调查结论当面向投诉人反馈,给消费者一个明白。处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再次向投诉人反馈,给消费者一个满意。 公开办理结果制度。投诉科要针对不同性质、内容和特点的投诉举报办理结果,采取不同形式的公开,增强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回访当事人制度。要做到不定期进行回访活动,做好投诉和被投诉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同时征求当事人对投诉办理“三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投诉举报工作,不断提高投诉受理办理满意率,不断提高投诉科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