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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胶合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胶合板安装前应对板背面进行防火处理。
②轻钢龙骨应采用自攻螺钉固定。木龙骨采用圆钉固定时,钉距宜为80~150mm,钉帽应砸扁;采用钉枪固定时,钉距宜为80~100mm。
③阳角处宜作护角;
④胶合板用木压条固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00mm。
9.3.7 板材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上下基层应平整、牢固。
②板材隔墙安装拼接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构造要求。
③安装板材隔墙时宜使用简易支架。
④安装板材隔墙所用的金属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⑤板材隔墙拼接用的芯材应符合防火要求。
⑥在板材隔墙上开槽、打孔应用云石机切割或电钻钻孔,不得直接剔凿和用力敲击。
9.3.8 玻璃砖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玻璃砖墙宜以1.5m高为一个施工段,待下部施工段胶结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后再进行上部施工。
②当玻璃砖墙面积过大时应增加支撑。玻璃砖墙的骨架应与结构连接牢固。
③玻璃砖应排列均匀整齐,表面平整,嵌缝的油灰或密封膏应饱满密实。
9.3.9 平板玻璃隔墙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墙位放线应清晰,位置应准确。隔墙基层应平整、牢固。
②骨架边框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组合的要求。
③压条应与边框紧贴,不得弯棱、凸鼓。
④安装玻璃前应对骨架、边框的牢固程度进行检查,如有不牢应进行加固。
⑤玻璃安装应符合本规范门窗工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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