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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
安全管理的规定(节选)
武建
[2007]126
号
第六条
全市建筑施工工程项目一律不得使用竹脚手架,不得使用木质材料作模板支撑架。
第七条
全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必须遵守建设部颁发的标准规范以及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一
)
脚手架所使用的钢管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应涂有防锈漆,立杆、横杆刷黄色,剪刀撑刷黄黑色警示漆,连墙件刷红色警示漆,临边防护栏杆刷黄黑色警示漆,踢脚板刷黄黑色警示漆;
(
二
)
脚手架外排大横杆每步应设置拦腰杆并采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临街工程的临街面应作硬质立面封闭;
(
三
)
接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制作成定型产品,其主受力必须在结构上,不得与脚手架连接和用钢管搭设;
(
四
)
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应采用型钢(工字钢),其型号必须经过设计计算确定;悬挑层应封闭严实,并设置
180mm
高的挡脚板固定在外排立杆内侧,确保不能有大小物体坠落;
(
五
)
吊篮脚手架应使用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应有经审批的设计施工方案,使用中必须有
2
根直径为
12.5mm
的钢丝绳做保护绳,挑梁与建筑物顶部特设支承点应固定牢固,应设有作业人员拴安全带的钩挂结点。
(
六
)
高度超过
8m
、跨度超过
18m
、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
㎡、集中线荷载大于
15KN/m
和结构转换层的模板工程支架,宜采用钢柱、钢托架或门式钢管脚手架作支撑体系,并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认证审查办法》。
第八条
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应严格遵守建设部的资质管理规定。一级分包企业,必须具有初级以上架子工不少于
50
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
50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脚手架(不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分包业务;二级分包企业,必须具有初级以上架子工不少于
20
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
30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可承担
20
层或高度
60
米
以下各类工程的脚手架(不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分包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