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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
GBl8580—2001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对木地板所含甲醛的限量标准值及其检测方法己作了明确规定,达到上述标志等级的产品即已不构成对人体及环境产生影响和危害,其限量标志为
E1级,采用
40L干燥器法检验,即:
E1级产品的甲醛释放限量为
≤1.
5me/
L。
2
.国家推荐性地板标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
r18102—2000,对甲醛释放限量的标准规定和分类
(共分为两类
),即
A类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甲醛释放量
≤9mg/
100g;
B类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甲醛释放量
>9—40ng/
100g。
欧洲、德国和日本等对人造板甲醛释放量的有关标准规定
1.《欧洲中密度纤维板工业标准》
(EMB第三版
1995)有关甲醛释放量的规定甲醛释放量
(穿孔值
):
A级
≤9mg/
100g,
B级
>9-4Omg/
100g。
2. 刨花板欧洲标准
EN312—1 (1996)有关甲醛释放量的规定甲醛释放量
(穿孔值
):
1级
≤8mg/
100g,
2级
>8-30mg/
100g。
3
.德国甲醛释放量
(穿孔值
):
1级
≤8mg/
100g(未经表面装饰处理
),
2级
)8-30mg/100g(经表面装饰处理后允许上市
)。
4
.日本农业标准,农林水产省第
990号通告
(2000年
),地板通用要求:
FC0级平均值
0.
5mg/
L,最大值
0.
7mg/L;
FCI级平均值
1.
5mg/
L,最大值
2.
1mg/L;
FC3级平均值
5.
0mg/
L,最大值
7.
0mg/L,。检验方法采用
40L干燥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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