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登记、监督程序 (一)工作程序

1、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装饰装修服务窗口登记,填写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监督登记表,由中心审核相关资料及现场,由武汉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设施进行检查,合格后由中心签发施工许可证。 2、不定期地对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与监督。 3、根据工程进度对隐蔽工程质量、隐蔽记录、施工日志等进行检查与监督。 4、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4、《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 5、《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6、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
(三)报送资料及要求 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登记提交的材料目录、装饰装修工程申报竣工验收备案提交的材料目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考核合格证人数一览表
(四)工作时限 1. 从受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初审,初审合格既进入监督程序。 2. 从受理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 3. 收到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求的完整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
(五)责任单位 监督备案责任部门:武汉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电话:82710971 地点:江岸区胜利街300号(滨江苑大厦9楼)
(六)监督电话 82734027 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登记提交的材料目录 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登记表》(一份)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三、装饰装修工程申报竣工验收备案提交的材料目录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施工许可证; 3、工程竣工图纸,设计说明; 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报告; 5、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 用文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记录; 8、主要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
|
四、专业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考核合格证人数一览表 |
|
企业级别 |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
项目负责人B类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 |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C2类 |
|
装饰装修一级 |
3 |
5 |
5 |
3 |
|
装饰装修二级 |
3 |
5 |
5 |
3 |
|
装饰装修三级 |
3 |
2 |
2 |
3 |
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GB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