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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投诉点评

    2004年11月4日,武昌区教育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与我市某装饰公司签定了一份装饰合同。合同委托该公司将位于武昌城南新区四栋二门601室的一处复式楼进行装修,合同中约定价款为7.28万元钱。可谁知道当装到一半的时候,公司突然来了一张催款单,催促业主交纳1万元的增加项目工程款,否则公司将要停工。业主当然不同意该公司的做法,于是投诉到我们这里。经过调查,发现如下事实:

    业主与该公司订立了一份全包的合同,装修价款约定为7万多元钱,每一项工程的具体报价都已经在工程预算单中明确列出。但是,当工程做到一半的时候,公司提出,墙面乳胶漆的面积算少了,电线的米数算少了,衣柜、写字台等家具做出来的实际大小明显超出预算中的面积等等。因而,根据合同中有关“据时结算”的约定,多出的1万元费用应当由业主支付。我们又了解到,在原预算之外,业主的确增加了一些工程量,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双方没有签定补充协议,这样一来,双方就工程量的大小,计价方式等产生了争议。

    点评:根据对去年一年装饰市场的投诉所统计的数据和近几年来消费者所投诉的热点问题来看,如今的家庭市场还处 于自由竞争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外地企业纷纷接踵而至,抢摊武汉市场,企业之间竞争显得日益激烈。然而,在激烈竞争的背后是一些公司使用虚假广告,假中奖,假优惠,假活动,不实报价等一系列不正当竞争手段争夺市场份额,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在竞争过程中,企业间相互压价招揽顾客,而在装饰过程中,企业不是通过对自身的管理去降低运营成本,而是通过购买低价的劣质材料,在施工工艺上偷工减料,以中途无故停工任意加价等方式来维持企业利润,从而极大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象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订立装饰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具体审查一下工程预算。有些装饰公司,虽然表面上报价低于其他公司,其实那是他们在玩弄故意少算、漏算工程项目的手法。当你工程做到一半的时候,公司便以停工相威胁,任意加价。我们提醒业主们,在签定合同的时候应当约定“工程的的结算不应当超出预算金额的20%。低于20%的,由业主补齐,超出20%的由装饰公司承担。”同时,业主最好不要在工程当中变更工程项目,确有变更项目之必要的,应该就增减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并要求公司加盖公章,以便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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