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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科管理责任制
1、投诉的方式以书面投诉为原则,以口头投诉为例外,电话投诉的应由投诉登记人认真记入笔录,并告知投诉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投诉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投诉条件的决定立案受理。
单位审查投诉内容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1)有明确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企业。
(2)有具体的投诉事实和理由,原则上要求当事人能提供合同、预算等证明文件。
3、在受理投诉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情况说明并积极促成调解。
4、投诉调解应当在当事人的参加下进行,原则上要求甲乙双方面对面的形式,调解方案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调解方案。
5、对所有投诉问题认真做好笔录,细心听取各方建议,耐心说服,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友好的气氛。解除当事人思想上的一些疑虑,促成调解协议的形成。
6、调解达成协议的应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制作调解书。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说明调解不成的理由并记录在案。
7、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复杂需要汇同市场、资质、质检等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鉴定的,应当及时公正、客观地作出鉴定结论,为投诉处理工作提供事实上的依据。
8、受理市专线处置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其处理结果按时反馈政府部门。
9、对所有投诉问题认真做好笔录,完善归档登记制度。
10、对于今后的投诉调解及处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
(2)公平、公正、热情、高效的原则。
(3)对拒不接受协调的,支持起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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